各课题组:
根据《曹新庄试验农场科教副产品处置实施细则》精神,现将“三夏”期间科教副产品处置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凡是曹新庄试验农场曹新庄基地的试验田,都需按照本细则处置,农作一站基地根据各课题组需求可以参考本细则实施。
二、处置程序
各课题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《曹新庄试验农场科教副产品处置申请表》,送至综合管理部胡洋群处(18792772649),试验农场按照规定集中研究处置。有特殊要求者,请及时告知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对于“出售”以外的处置方式,由课题组提供情况说明,同时附相关证明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试验农场。
2、凡是不遵守《曹新庄试验农场科教副产品处置实施细则》要求的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。
场站管理中心曹新庄试验农场
2019年6月3日